建议号 |
10 |
届 |
七 |
次 |
五 |
领衔人 |
宋俊梅 |
建议类型 |
内务司法 |
案由 |
关于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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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营商在反电诈落地执行时现状:一是部分群众反诈意识不强。近年来我县反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全县反电诈氛围浓厚。但部分群众反电诈意识仍然不足,电诈案件偶有发生,因该类案件群众报警多数存在滞后性,网络汇款转账时效性强,追款难度大,导致群众利益受损。二是跨行业数据共享有限,反电诈需要运营商与银行、互联网企业、公安等多个部门密切合作和数据共享,但由于各行业之间的数据安全标准、隐私保护政策等存在差异,数据共享存在障碍,无法及时获取和整合全面的诈骗线索和信息。三是法律界定模糊:现有法律在界定网络犯罪主体、电子证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等方面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,导致运营商在协助执法部门打击电诈时,对于一些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存在困难,各运营商存在用户认证标准不同,落实政策尺度不一的情况,出现一家不能办,另一家能办的现象,影响反电诈工作的效率。 建议:一是加强宣传教育: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,如短信提醒、社交媒体宣传等方式,向用户普及电诈的常见类型(如网络购物诈骗、冒充公检法诈骗等)和防范技巧。定期开展反诈知识公益培训活动,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。 二是提升技术方面:运营商加强技术研发,加大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上的投入,建立智能反欺诈系统。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行为模式,及时发现异常通信行为,如短时间内频繁向外拨打电话、发送大量短信等。通过人工智能算法,对语音通话和短信内容进行语义分析,识别诈骗话术。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、税收优惠等政策,鼓励运营商投入反电诈技术研发和系统建设。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: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,统一各运营商身份验证标准,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反电诈要求,避免同一地区因入网验证标准不一致导致的反电诈漏洞,树立企业良好形象,保障群众合法通信权利和通信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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